
期刊简介
本刊1988年创刊,中英文混编,原为季刊,1996年改为双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由中国航天员科研训练中心主办,主要报道国内外航空航天医学、生物医学工程、以及有关人-机-环境系统工程研究的新理论、新成果、新技术以及新动向。期刊设置有学术论著、文献综述、研究快报等栏目,本刊是我国载人航天及生命科学领域的核心期刊之一,目前被美国工程索引(EI)、医学文献联机检索系统(Medline)、美国剑桥科学文摘(CSA)、美国航空航天数据库、中国科技论文统计分析和引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论文数据库(CSCD)、中国学术期刊网(CJN)、万方数据网、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CBN)、中国科学工程期刊文摘数据库(英文版)、中国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CMCC)、中国航空航天文献数据库等权威数据库收录,是相关领域广大硕博士毕业生和科研工作人员发表英文论文和中文论文的大舞台。请将电子档投至信箱suhongyu@vip.sina.com,同时要求邮寄纸质稿件1份,单位介绍信1份(证明无失泄密、无政治问题、无一稿多投、作者署名无争议,在校生还需导师签字)、作者简介1份(必须有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
专利可以转让吗?转让的专利是否可以用作职称评审?
时间:2023-11-14 09:19:51
先说结论,专利可以转让,转让的专利可以用于职称评审。在职称评审中,通常会对申请人的专利情况进行考核。如果申请人拥有转让的专利,这些专利是可以用来评职称的。
然而,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需要注意不同的专利许可模式。这些模式包括普通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分售实施许可、交叉实施许可和专利权转让。
普通实施许可:许可方(即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
独占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任何他人(包括许可方)都不得实施该专利。
排他实施许可:被许可方有权实施,许可方也有权实施,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
分售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
交叉实施许可: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
专利权转让: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
因此,在考虑使用转让的专利进行职称评审时,需要明确该专利的许可模式,以确保其可用性。